企业注册登记费:变更登记费,年检费,证照费

类别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对象

计费

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文号

备 注

14

变更注册资金(注册资本)

各类企业法人

增加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与原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之和未超过1千万元,增加部分按0.8‰收取;增加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与原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之和超过1千万元,超过部分按0.4‰收取;增加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与原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之和超过1亿元,超过部分不再收取。

价费字

[92]414

已收取增加部分登记费的,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

15

变更名称、住所、法人代表、股东或投资人、企业类型或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期限等登记事项

各类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

100元

价费字[92]414

16

变更登记费

国家核拨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变更登记

20元

价费字[92]414

 

17

变更登记费

外国(地区)企业在沪常驻代表机构

100元

价费字[92]414

 

18

年检费

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50元

价费字[92]414

本年度已收取变更登记费的不再收取

19

补(换)证、照费

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50元

价费字[92]414

 

20

领取执照副本工本费

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10元

价费字[92]414